《寵愛珍娜》(The Adoration of Jenna Fox)
作者:瑪麗‧皮爾森(Mary E. Pearson)


以下涉及故事內容


「父母的寵愛是一種恩賜,還是煉獄般的折磨?
而為了拯救所愛的人,你又願意打破多少限制?」

小說簡介的這兩個問句,發人深省。

在題材上,《寵愛珍娜》是震撼且吸引人的;
然在寫作方式上,《寵愛珍娜》卻又趨於平淡。

其實,在看這本書的簡介時,
我就知道這本書和科技以及道德界線有關。
或許就是這樣的心理準備,
讓我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沒什麼驚奇感。

珍娜‧福克斯從醒來時就已經十七歲,
醒來後的她全身不聽使喚,必須靠練習才能恢復正常。
她也不記得這十七年來的片段,
她所知道的珍娜‧福克斯都是從據說是她父母和外婆的人給她看的影片所得知的。
然而,不記得過往的她,卻能精準地背出《湖濱散記》的一字一句或者法國大革命的所有大小事件。

醒來後的珍娜,
從一開始的聽從母親指示,
到後來逐漸有了自己的想法,
會想去上學、會想知道父母極力隱瞞的真相,
她在學校交了新朋友,甚至和伊森談了戀愛。
她認識了新鄰居,也因此知道車禍的真相。

因為珍娜得來不易,
從小,她就是父母眼中的寶貝。
不論她做什麼事,總是有一台攝影機追隨著她。
珍娜的父母已經是錄影到變態的地步了,
應該只差洗澡&換衣服沒有拍攝吧?=口=

珍娜從小就學芭蕾,
然她已經長到不適合跳芭蕾的身高了,
高度比她矮一些的母親可蕾還比較適合,
而醒來後的珍娜竟然與母親一樣高?!
這只是單純為了配合身材比例?
還是為了父母希望她跳芭蕾的私心?

當珍娜十六歲時,因為一場車禍,
她和兩位好友皆受到重傷,
已是無法治癒的那種嚴重程度。

然而,極度寵愛珍娜的父母卻不顧一切想救回心愛的女兒。
珍娜的父親是生物醫學界權威,也是發明「生物凝膠」的人。
他就是運用「生物凝膠」,培養珍娜的組織細胞,
救回了女兒僅存10%的腦袋,
其餘部分全部用「生物凝膠」代替,
然後上傳一些珍娜所需要知道的資訊到她腦中。
「生物凝膠」讓珍娜有了「保存期限」,
若生活在氣候變化多端的環境,她可能只能存活兩年,
而若生活在氣候穩定的環境中,她可以生存兩百年。
兩年到兩百年,是她的「保存期限」。

僅剩10%是原來的珍娜‧福克斯,
那重生之後的珍娜‧福克斯還是個「人」嗎?
而「人」又是要如何界定呢?
我想,這就是這本書要探討的問題之一。

僅剩10%的腦袋,在那個世界是不合法的,
(這本書的設定應是在虛構的未來世界)
所以,珍娜是「不合法」的。
然而,
醒來後的珍娜逐漸會思考、會反應、會做出自己的決定,
我們能說她不是個「人」嗎?
倘若抓到這個「不合法的珍娜」,
國家能輕易就這樣「銷毀」她嗎?
若說要有「人性」才能算是人,
那僅存原來10%的腦袋、其餘都是生物凝膠,但又會思考的珍娜是人嗎?

此外,
這本書的另一重點就是「愛」的界線。
珍娜的父母因為愛她,不計任何代價地要救回她。
然而,珍娜自己真的想要這樣的新生?
父母做這樣的決定,是為了珍娜好?還是為了自己好?
他們愛的是珍娜,還是只是為了滿足自己愛珍娜的私心?

這本書唯一給我的一點震撼彈,就是書尾的地方。
珍娜在學校交到一位朋友艾麗,
艾麗因為生重病,已經到了回天乏術的地步。
她知道了珍娜的秘密,也將這秘密告訴她的父母。
我本以為,艾麗是「見不得別人好」,要父母去揭發珍娜的不合法。
然而,艾麗的父母卻登門請珍娜的父親幫忙,也用生物凝膠救回艾麗。

書末,兩百六十年後,
珍娜和艾麗是相處已「久」的老朋友。
當然,他們的父母、朋友都已死亡。
伊森和珍娜共渡了七十年的美好日子,
多年之後珍娜才有勇氣「安排」他們的女兒凱樂的誕生。
(這個多年應該是一百多年之後吧)
這點就我來看非常諷刺,
當珍娜得知自己是生物凝膠救回時,
知道父母保存了一顆她的卵子、讓她可以擁有自己小孩時,
當時她不可置信的反應,和兩百六十年後創造出凱樂的行為,恰成對比。

或許不應該這樣嚴苛的看待珍娜父母或艾麗父母的行為,
倘若我們的親人或兒女就快回天乏術,
在那種危急時刻之下,若有生物凝膠的存在,
誰能保證自己不會打破道德的限制、只為救自己所愛的人呢?
只是,被拯救的人重生後,要如何面對如此不一樣的自己?
而世人要如何面對這樣的「生物」?

《寵愛珍娜》這本書的描述對我來說是平淡的、是不夠震撼的(或許是因為我的接受度太高LOL),然而其所想要表達的意念卻很清楚:
僅有原來10%腦袋的珍娜能算是「人」嗎?
「人」又要如何界定?
又,父母過度的「愛」是一種幸福,還是一種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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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isy | 戴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