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偶像劇已經朝八股言情小說之路邁進了
讓我們一起為它走上了不歸路而嘆息吧............(舉杯)
敬過去的美好片段!(灑酒)

這集的以茜就像個小天使
我還是覺得她並沒有太多的過錯
隱瞞光晞是因為以茜覺得他是被慕澄故意拋棄的
就算有點私心是希望自己能待在光晞身邊
但這六年來愛上以茜的是光晞自己
並沒有任何人逼迫他
就算光晞恢復了記憶
以茜仍舊像個教母般點醒他
要他對自己好一點
不要他把婚姻拿來當復仇工具

如果說慕澄六年前因為以茜爸有先進醫療機器可以救光晞
所以要把光晞讓給以茜當謝禮(供品)而離開是個爛理由的話
那六年後恢復記憶的光晞借由婚姻要牽絆住慕澄
讓她不能再離開自己
這也是個最爛的方法哪
被欺瞞被背叛的感覺蒙蔽了光晞的真心
加上小花的介入
更讓他看不清真相

慕澄死不說出六年前離開他的真正理由
任由光晞百般羞辱
這不是八股言小是啥?(攤手)
方董事長有啥好怕的?
還不是跟我們一樣兩個眼睛一個鼻子一個嘴巴
不過就是長的兇了一點
眼睛愛瞪大一點罷了
ㄘㄟ回去就好了咩
人家慕澄眼睛也沒多小啊
瞪回去一定很有趣

看到預告..................
如果光晞真的用強的而得逞
我應該會想把電腦砸爛吧.................
請不要讓一部已經邁向不歸路的偶像劇墬落無底深淵
施主,回頭是岸哪

不過也感謝這種八股爛劇情
讓我打消買DVD回家收藏的念頭
省了我不少小朋友(笑)
就算我知道最後一定會有甜蜜的一家歡樂劇情
我也不想買這種八股言小橋段回家收藏(揮手道別)

另外
戶政機關的公務人員並不能當證人好嘛=.=
不然法律規定結婚登記要兩位證人做啥?
直接就規定戶政機關的公務人員兼任就好了
而且看那小姐很不爽的瞪光晞
照理說不會答應當證人才是
還有光晞自己是讀法律的
一定知道結婚登記需要兩位證人
幹麻戶政機關小姐說要證人時一副人家找碴貌
所以
請問最後另一位證人是誰人呀?(冷笑質問)

再者
慕澄是因為小花被陷害入獄所以才答應嫁給光晞的
被脅迫的婚姻可以在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哪
雖然我知道偶像劇不會醬演..................
不過這部偶像劇不合常理的橋段也未免太多
作者&編劇請去面壁思過一下
Van Ness,安以軒,小小彬,吳慷仁,許瑋甯等所有演員的演技都可圈可點
要檢討的不是他們的演技
而是劇情本身哪
我都想要哭了
還有預告看到小花舉杯澆愁
可憐的孩子哪............
沒聽過「抽刀斷水水更流,舉杯消愁愁更愁」嘛
喝酒是無法解愁的啦
不要再執迷不悟了
癡心還等著你去救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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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isy | 戴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